公共课教学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
发布日期:【2020-12-21】  点击数:【
公共课教学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

 

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、交流思想、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。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。

一、基本要求

(一)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,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,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

(二)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形式召开。

(三)组织生活会要本着“团结——批评——团结”的方针,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,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,达到团结一致。

(四)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,做好会议资料归档工作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(一)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、决定的情况;

(二)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;

(三)检查坚持党性原则、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的情况;

(四)检查坚持群众路线,改进工作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;

(五)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。

三、主要程序

组织生活会一般应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、组织学习、征求并反馈意见、开展谈心活动、撰写发言提纲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、通报情况、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。

(一)会前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支部工作实际,领会、确立会议的主题,做好会前准备工作。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,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;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,提高思想认识,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;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、开展调研、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;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,沟通情况,交换意见,坦诚交流思想;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,认真撰写发言提纲,深刻进行自我剖析。

(二)中。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,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。不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。

(三)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,并抓好落实。党员在思想、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,并由支部负责督促落实。对受触动较大的党员,要做好工作,帮助其提高认识,改正错误。组织生活会后,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,请求上级党组织指示。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,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,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。

 

 

中共河北中医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总支部委员会 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1221  

版权所有:河北中医学院 冀icp备13018366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邮政编码:050200